现在劳动合同纠纷越来越多,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比较粗心随意,有纠纷了才发现合同上很多条款不利于自己。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一下2018年劳动合同的四大陷阱。
陷阱一:签空白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内容不完整、甚至签空白合同的现象十分普遍,而一旦出现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原有的空白处补填利于自己胜诉的内容。
因此劳动者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不要在有空白格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
陷阱二:合同约定不明
当前许多劳动合同中用“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内容达到甲方要求”等内容进行概括性约定,而一旦发生纠纷,因为约定模糊不清,法官无法判断责任。
因此建议,劳动者与单位在签书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该就内容作出详细约定。
陷阱三:滥用劳务派遣逃避义务
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最难以维护的就是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在同一岗位上或类似岗位上工作的劳务派遣工与其他直接用工的正式工,工资待遇相差不少。因此,劳动者在入职之前要明确用工形式,了解劳务派遣关系的法律意义,慎重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四:竞业限制过于泛滥
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意图在于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但这种保护需要劳动者付出择业自由的代价,因此这种限制应在一定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