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律师简介
热点关注
大案追踪
法律法规
律师文集
案例文书
执业领域
在线咨询
联系律师
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律师简介
鹿世鹏,北京市京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及法律事务的经验,截至现在,鹿世鹏律师已办案千余件,相关案件在《大家说法》、《法制进行时》等节目均有播出过。
【详细】
执业领域
民商事诉讼
刑事辩护
劳动争议
法律顾问
经典案例
股东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相关案例
因凶杀案件犯罪嫌疑人故意纵火所导
某航空公司与某旅游公司民用航空运
张某与某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产品
某宾馆与某KTV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执业领域
>
劳动争议
>
劳动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来源:未知 作者:lushipeng 时间:2018-08-23 22:18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指导意见》第三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无需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该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以前的工作年限按《劳动法》的规定计算赔偿金。
分享到:
上一篇: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7-2022 版权所有 鹿世鹏律师网
电子邮箱:
lu_law@126.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10号京兴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7069055号-1
预约律师:18612131767
我要分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