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律师简介

鹿世鹏律师 鹿世鹏,北京市京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及法律事务的经验,截至现在,鹿世鹏律师已办案千余件,相关案件在《大家说法》、《法制进行时》等节目均有播出过。 【详细】
您所在位置:首页 > 热点关注 >

最高法出台执行和解执行担保仲裁裁决执行三个司法解释

来源:未知  作者:lushipeng  时间:2018-03-01 13:57

法制网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刘子阳 见习记者张晨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个司法解释。

    执行和解司法解释共20个条文,重点解决五方面问题:明确区分执行和解与执行外和解;明确不得依据和解协议出具以物抵债裁定;明确申请执行人可以就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明确恢复执行的条件;明确执行和解协议中担保条款的效力。

    执行担保解释解释共16个条文,重点对四方面内容予以明确规范:明确执行担保的担保事项;明确执行担保的实现方式;确立执行担保的担保期间;明确执行担保的追偿权。

    仲裁裁决执行司法解释共24个条文,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内容:适当调整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的管辖;明确裁决执行内容不明确具体的认定标准及处理方法;适当拓展申请不予执行的主体范围;统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标准;明确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程序衔接。

    这三个司法解释作为执行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始施行。

分享到: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